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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部分省区市纪委督查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党的十七大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干以胜指出,加强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客观需要,是新形势下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要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进一步改进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要采取有效措施,把督办工作变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干以胜强调,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大局,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督查工作。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抓好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抓好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工作会议,以及下发的重要文件落实情况的督查,抓好本级纪委常委会议定的重大事项的督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对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加强督办核查的意见》(中纪发〔2007〕4号)文件精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专项督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主动立项,跟踪督办,一办到底,务求实效。
干以胜要求,要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切实提高督查工作水平和实效。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领导督查与落实责任制相结合、专职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督查与服务相结合。加强督查调研,认真选好调研题目、转变工作作风、改进调研方法。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工作台账制度和督查工作考评机制,进一步提高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督查机构,强化督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督查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干以胜强调,开展督查工作,要着眼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确定督查工作内容要体现全局性,开展工作要体现主动性,推动工作要体现协调性,督查结果要体现时效性。
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卒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办公厅案件管理局负责同志作了近年来督查工作的报告。北京、内蒙古、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四川、甘肃等十省区市纪委交流了开展督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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