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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董君舒同志讲话精神 切实抓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四公开”

2008年6月2日9:35

    根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君舒在5月27日市纪委、市监察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等单位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浦东、南汇、青浦、虹口、松江、徐汇、卢湾、杨浦、奉贤、长宁、崇明等单位行动迅速,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采取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有关情况,确保每一捐赠款物支援灾区。

    一是通过社区公开。对街道、居委会、单位组织发动缴付的专项捐款,由街道、居委会、单位负责,在缴付捐款后在社区、单位内张榜公布捐款清单,并附缴付捐款收据和捐款证书,集中捐赠一次就公布一次,确保接受捐款个人和单位的监督。二是通过媒体公开。通过《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媒体公布救灾款物情况。三是通过内网公开。指定专人将每日捐款物情况录入“上海市民政局救灾业务管理系统”,接受来自内部的监督。四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通过东方网、市民政局、市慈善基金会官方网站对社会公布全部捐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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