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进一步节约财政支出,闵行区莘庄镇制定了《关于莘庄镇党政机关实行公务招待定额制的有关规定》,从2007年起试行公务招待定额制。一是明确了领导干部、党政机关各部门在履行公务中必需的、适度的公务招待费用支出,要按照“例行节约、限额使用、便利工作”的原则,实行核定标准,量化到部门或具体人,要实行公开,提高透明度;二是明确了管理办法,每季度统计一次,实行定额消费周期为三年,节约结转下年,超额自负,如遇特殊情况,另行申请,并报镇主要领导审批等;三是规定了监督形式及方法,由镇纪委、经发办对公务招待支出定期审计,对发现的不合理支出,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并通告,对违反财经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