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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采取措施扎实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2008年1月10日12:08

  今年以来,嘉定区国资委按照中央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总结系统内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措施,扎实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议事决策行为。围绕进一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嘉定区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监事会工作细则》。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二是重新制定了《关于区国资委管理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嘉定区国资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公费出国(境)审批手续,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

  三是围绕完善国有(集体)资产监管,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有关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先后建立了《关于规范区属企业担保行为实施意见》、《嘉定区公有物业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嘉定区区属企业不良资产核销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监管力度,积极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

  四是建立了《嘉定区区属企业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备案制度》,区分企业不同的重大事项,分别采用审批、报告、备案三种形式,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制订实施《嘉定区区属企业社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对所属企业涉及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等需要聘请社会中介参与的活动,实行区国资委集中委托、费用集中支付的办法,同时对中介机构实施准入、禁入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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