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对辖区内4家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人员对4家单位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持证情况、制剂生产种类和生产批文、以及生产记录等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重点检查了4家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持证生产制剂的情况。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医院使用的制剂中间体标准控制不严格,未严格按照批件的标准进行生产,未对产生的偏差进行分析,仅对成品标准进行控制的情况,检查人员现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医疗机构的责任人立即整改,并查找原因,认真分析总结,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