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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卢湾区委、区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响应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减少行政经费支出支援抗震救灾的要求,除紧急特殊情况,必需要临时组织外出的,市级以上部门单位组织安排的,参与对口支援建设等三种情况外,原则上一律不得组织外出召开会议、学习考察和培训。通知要求,区纪委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定期通报本区组织外出召开会议、学习考察和培训的情况,以及处以上干部外出请假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视情采取个别谈话、通报批评、处分等措施进行处理,不请假外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依据有关规定要及时作出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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