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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

2008年6月6日13:04

  奉贤区按照市纪委、监察委、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对抗震救灾款物捐赠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区抗震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主任任组长,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副主任、区审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纪委、监察委、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纠风办具体抓好组织协调。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突出救灾款物管理情况、救灾款物交转情况、救灾款物公开情况三个重点。

  三是落实职责分工。由区纪委、监察委负责对抗震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区审计局负责对抗震救灾款物的审计监督,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区民政局对捐赠募捐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对抗震救灾款物财政专户的管理与资金拨付情况的检查和核对。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各级自查与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抗震救灾款物筹集中的办理手续、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存储、帐、款、物相符情况进行自查,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抽查,并及时反馈,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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