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浦区自2004年试点开展村财规范化建设,2006年提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目标,2007年开始全面推进村财规范化建设,全区村财管理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一是建立健全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并通过专栏公布、汇编成册分发等形式告知。
二是完善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先审核后审批,加大事前监督力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有效性审查;力求“三章”(即经手人、村务监督小组、审批人)齐全。
三是坚持实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村民议事规则,凡涉及集体经济组织等重大活动和财务事项时,都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是不断加大财务监督力度。村务监督小组对村财务状况实行监督,对不合规原始凭证全部退回,要求补全;对单笔金额较大的费用支出事项,要求说明具体情况;对现有财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费用,要求完善财务制度,作出相应规定。
五是注重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坚持实行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后,按月全面财务公开。有些村级组织还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拓展财务公开内容,如夏阳街道已开始推行组务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