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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8年6月18日17:42

  一是将6月份定为集中宣传月,采取张贴、悬挂、网站转载、媒体播报等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建立新闻发布会备案制度,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并对区内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发布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三是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新设置政务信息电子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四是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抓紧制定完善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向基层延伸。五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和评议的重点,加强绩效分析,完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实行政务公开达标示范单位挂牌、政务公开满意度指数测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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