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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加大对"窗口"服务单位的效能监察

2008年6月18日17:42

  一是制定2008年全区公共服务“窗口”检查实施方案,将各委办局、街道(镇)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设立的服务“窗口”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围绕“窗口”工作环境、服务态度、政务(信息)公开、办事效率、清正廉洁等五个方面内容实施检查。二是按照政风行风责任书的要求,建立健全“窗口”建设长效机制,主动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促进“窗口”建设规范化。三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采取拦截面访调查、“窗口”暗访调查、网上搜索调查等方法,对重点测评的30个“窗口”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四是组织区“三风”监督员通过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电话问询、网上查询等形式,对未列入重点测评的其他“窗口”进行检查,形成“窗口”建设社会化;五是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并邀请特邀监察员经常进行抽查,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告知,督促落实整改,实现窗口建设长效化。六是结合“满意在徐汇”、行业“规范服务达标”和“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将“窗口”检查情况列入政风行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部门年终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做到“窗口”建设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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