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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加强对抗震救灾援助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2008年6月25日15:44

  一是对市级抗震救灾援助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各援建单位(部门)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抗震救灾援助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明细记录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抗震救灾援助财政专项资金安全、合规、有效用于四川地震灾区救灾。三是在市救灾援助指挥协调工作小组的统一协调下,会同纪检、监察、审计、民政、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四是抗震救灾援助工作结束后,对各单位(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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