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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规范国有企业经济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日前,嘉定区结合区属企业实际,制定了《嘉定区区属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审批、报告、备案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
一是明确了审批、报告、备案的具体内容,增强操作性。二是明确了审批、报告、备案的具体要求,规范程序。三是明确了制度的保障措施,强化执行。把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经营者考核的内容之一。同时,对企业弄虚作假或故意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将追究企业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区属企业国有(集体)资产重大损失领导责任追究办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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