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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科教纪工委会同嘉定区检察院召开系统科研单位案件预防工作会议,对科研单位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的特点及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着重就建立健全科研单位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对策。
一是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推进科研院所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的领导和支持,配齐配好纪检监察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建立健全科研院所反腐倡廉督查、评估、考核、奖惩、追究等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院所管理的各个方面。健全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目录;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积极完善财务等相关制度;加强基建(修缮)项目、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管理和监督,修订有关管理规定。
三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增强个人感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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