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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在日前召开的区委二届六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要实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态度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政效能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力争把奉贤建设成为郊区行政效能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性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
二是明确了四项主要内容。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公布服务承诺内容,拓展服务承诺领域,确保服务承诺落到实处;优化审批流程环节,实行首问负责制,实施限时办结制,规范行政性收费;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拓宽社会投诉渠道,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是对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作了明确。要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影响行政效能建设的人和事,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流于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要进行责任追究。要继续完善审计和财政监督、监委行政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行政效能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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