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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嘉定区委召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工作,明确了四项举措。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在原有惩防体系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组织领导,调整为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和分管监察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吸纳28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在区纪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具体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加强调研。区委在作出整体调研安排的基础上,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的调研任务,按照责任制工作分工落实到各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率先加强调研,提出符合嘉定实际,更加注重实效的具体方案。在汇总职能部门方案后,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围绕今后5年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制定嘉定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区纪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各室责任分工,主动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指导职能部门提高牵头抓落实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提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具体方案,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是推进年内工作。认真对照中央《工作规划》和即将出台的上海《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年内各项任务的落实,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打好基础。下阶段,在起草好我区实施方案的同时,将重点在查处案件、强化监督、纠风工作等方面下功夫,尤其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和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抓好“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性投资项目全程监督管理以及加大对财政投融资项目审计监督力度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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