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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山区出台《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改革试行方案》,在依法办事、规范有序的前提下,通过集中并联、牵头负责等新举措,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加快投资项目推进。
《方案》对行政审批环节作了较大的归并,按现行项目所涉及的不同情况及具体内容,将审批类型分为租赁经营性项目、存量改扩建项目、新增用地建设项目和其他将投资项目,将行政审批流程分为企业设立、项目设立、建设管理和土地收储四个阶段。《方案》还对行政审批有关时限作出了规定:法律规定不得少于的时限取下限;法律规定不得多于的时限,尽量压缩和提前;多部门可以同步开展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采取并联审批、交叉办理,办理时间取最长一个环节为时限。
《方案》强调,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超时默许制、备案承诺制等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同时要创新审批方式,通过积极试行网上审批等,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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