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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崇明县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具体做法是:
一是规范公开渠道。对全县272个行政村的原有的党务、村务公开墙(栏)进行全面改造,建成了全县规范统一的党务村务公开栏。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党务村务公开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重点内容,并编制了党务、村务必须公开的信息目录。
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强调党务村务公开必须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程序进行。
四是规范公开时限。明确对年度工作目标、村级班子分工及各项党内规章制度每年度公开一次,对党费收缴情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情况每半年或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发展党员、党内扶助、党内奖惩情况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须在事前或事后7日内予以公开,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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