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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闵行区在梅陇镇开展了镇级财政与集体经济分账管理的试点工作。所谓实施镇级财政与集体经济的分账管理,就是要明确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付责任边界。主要做法是:凡应由镇级财政承担并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由镇级财政按照各行政、事业部门的预决算管理渠道来解决;凡是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改善投资环境、建立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及直接或间接为集体经济服务的事项,均由集体经济承担支付责任。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与实践,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夯实了镇级集体经济基础;二是区分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集体资产类别;三是规范了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建立了授权经营制度,明确了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镇级集体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将经营性集体资产授权委托给镇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其他镇级公司经营管理,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四是将镇级非经营性集体资产(主要是办公用房等)授权委托给镇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实行集体资产的保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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