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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评议推进行政效率大提高
——内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提速64.3%

2008年9月22日16:20

  在青浦,地区性的机关作风评议已经实施多年了,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表现在办事窗口常见的作风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有了根本的改变。但是,企业对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不满还是存在,有时矛盾还比较尖锐。有企业反映:前往某个行政审批部门办证,法定时间为二十个工作日,已经过了十九个工作日,企业去电询问能否提前取证,这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回答:“请明天来拿。”一句冷冰冰的回复让企业都寒心了。经过慎重考虑,青浦区尝试以机关作风评议促进相关部门提高行政效率,使全区的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提速激起千重浪

  2007年8月,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大会议室里正在召开由区纠风办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的推进会。青浦区机关作风评议组明确提出:“评议调查显示,各职能部门正在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了相互促进,进一步满足企业的需求,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再次提高办事效率。首先要求负有内资建设行政许可审批责任的有关部门都要以法定工作时间的40%作为对企业的承诺时间,这是机关作风评议设置的一个硬性指标。”意见提出后,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在会上引起了激烈的争辩,有的部门认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自己部门执行虽然有困难,但一定会服从大局,内部挖潜,实现目标。也有不少部门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异议:“如果领导外出不在怎么办”;“办事人员生病了,忙不过来怎么办”;“我们部门行政审批专业性很强,部门专业人员少,来不及做怎么办”;也有人推说:“管业务的上级要求我们不能提速,最后审批在市里,我们也没有办法”;热烈的讨论反映了青浦有关机关人员对提高行政效率的复杂心态。然而,区纠风办事先进行了仔细的调查,对各部门的反映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据统计,2006年青浦区内资建设项目负有行政审批责任的部门平均提速情况已经达到了50%,只不过是实现提速的部门之间的平衡,有的部门提速了80%,有的还按兵不动,过分强调依法行政,群众意见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权力部门。企业的要求、群众的期盼需要纠正不正之风更要敢于碰硬,在区纪委的坚决支持下,一项新的评议规则顺利出台了。

  二、典型引领改流程

  实现提速不是有决心就能实现的,要有具体的方法和措施。评议推进的第一步就是典型领路。工商青浦分局是青浦机关作风建设的一个先进典型,连续七年在全区63个机关部门作风评议中获得第一名。工商青浦分局不仅有一个注重机关作风建设的领导班子,更有一个推进作风建设的先进理念。工商把“依法行政和积极行政相结合”作为岗位履职的基本要求。早在四年前,在“积极行政”思想的推动下,对行政审批的流程作了一个重大的改变。主要变化有三条:一是把过去逐级审批层层把关的做法,改为有资质的工商注册官两人互审,即时审批;二是当事审批注册官对审批件负有永久责任;三是加强抽查和责任追究。新方法规定工商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从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减少到工商登记为2个工作日,工商变更登记一个工作日完成。新方法实施四年多来,只发生了一起核对上的文字差错,发现后就及时纠正了,没有发现故意犯规的事例,实践证明新方法是可靠的。在总结新方法的过程中,明显体现了提速不仅是一个效率问题,同时也是纠正不正之风的有效举措。工商实现了审批提速后,因工商登记而专程请工商干部吃、请的现象没有了。工商的实践给青浦的作风建设增添了一个新的亮点,从工商开始推行提速起,机关作风评议组即帮助一起总结工商提速的基本经验,同时不断地在相关部门宣传工商的做法,2007年青浦区在评议中推进行政审批大提速,在思想上是水到渠成,一些部门尽管出于自身利益立场要表达自己的各种不同看法,但是在全区作风建设整体推进上,提速已是大势所趋。

  三、分类指导破难题

  实现行政审批大提速,主要关键是不搞一刀切,也不搞切一刀,具体情况具体解决,在坚持提速原则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指导,与职能部门求得共识,共同为提速想办法找对策。有一个职能部门在提速中提出了一个实际问题。一般审批件实现提速没有困难,但有的审批件情况特殊,需要上一级部门帮助鉴定,这样请上级部门鉴定的时间就不能把握,根据实际情况,评议组提出了个别需由上级行政机关把关的审批件可作特殊处理。但是需要职能部门把送审核和取回的时间节点分清楚,根据上级审批此类文件的平均时间,留了一个适当的余地。职能部门表示有这样的要求心中就踏实了。他们自己积极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合理利用审批中的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争取进一步减少这个例外的时间。又有一些审批项目需要有三个职能部门共同完成,习惯的做法是串联式的接力审批,接到提速要求后,感觉压力很大,在评议组的协调下,几个部门进行了沟通,一个部门接到送审件之后及时将材料分送另一个部门,把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中间增加了部门之间进度上的沟通,特别对上报材料中有需要补材料的,及时汇总信息反馈给服务相对人。有个部门出于安全考虑,需要有一个较长的审核时间,在评议中则特事特办,确保审批质量。提速实现以来,相关企业感觉行政审批效率明显加快了。

  四、评议推进成共识

  实现行政审批提速既需要行政部门的自觉行动也需要有外力的推动。2008年青浦区机关作风评议对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提高办事效率作为一项考核的硬性指标,考核要求提速标准必须达到法定工作时间的40%,并且要向社会公开承诺。为了让相关职能部门真心实意地做好提速工作。2008年评议员在与被评部门工作交流时,把提高行政效率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大会宣传,专题研讨,个别协商,在这期间电话联系更多,到今年上半年,相关部门最后达成了共识,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内的十三个部门、涉及内资建设的53个审批项目全部实现了提速到法定时间40%的要求,并在政府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据统计:53个审批项目中,有5个项目没有法定时间。总的法定时间统计为131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53个项目为491个工作日,扣除没有法定时间的五个项目,这一次行政效率的提速实际达到了承诺时间为法定时间的35.7%。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比承诺时间还要快。在内资建设项目审批大提速的过程中,其他审批项目也全部实现了提速,负有行政许可的职能部门除了有安全因素考虑的以外全部达到了提速要求。没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也都在提高办事效率,提速已成为青浦区行政机关的共同工作目标。


来源:青浦区纪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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