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本市信息 >> 正文
 
宝山区建立四项机制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

2008年9月24日10:33

  一是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机制,根据企业守法诚信情况,将企业分为诚信企业(A类)、较诚信企业(B类)、失信企业(C类)三种类别,并实施分类监管,对A类企业以服务指导为主,对B类企业以日常监察为主,对C类企业以重点监管、定期监察为主,不断完善监控手段,有效预防违法行为。

  二是建立劳动保障监察预警机制,及时分析举报投诉案件相关信息,加强经常性违规企业跟踪、回访,及早预测重点地区、行业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筹划预案,防止矛盾转化。

  三是建立劳动监察快速处置机制,完善网格化监察,实施两网联动;加强与街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快速处置劳动纠纷合力。

  四是建立劳动监察内部值班预警机制,畅通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快速处置通道,做到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来源:宝山区纪委、监察委      
  • 宝山区大力推进财政投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 宝山区加强工程建设廉政准入管理
  • 宝山区举办“百姓连线”一周年特别节目
  • 宝山区抓好“四个结合”加强企廉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 宝山区法院做好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
  • 宝山区建立“四项制度” 发挥信访信息作用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