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对涉及行政许可的土地、动迁、市场、住宅、物业等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类,同时对全局各项行政许可收费进行了清理,除土地出让金和动迁管理费外,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实行全部免费。二是实行“一门式”窗口办文。将涉及行政许可的土地、动迁、市场、住宅、物业等5大类32小类均纳入“一门式”窗口办文,并设计了“流转单”,将行政办文“收、审、发”三个环节分离,改变过去行政审批过程中缺乏监管的状态。三是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报动拆迁裁决时,先由法制科审核,再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报动拆迁强迁时,法制科专门召开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具有社会公信的人员参加的听证会。对一些法律要求较高项目进行行政审批时,法制科与业务科室一起进行事先会审。四是土地招投标实行网上公开。今年年初,该局在全市率先使用了“上海市土地交易系统”,将土地招投标过程全公开,采用电脑评分与专家评分相结合的评标方式,并请区纪监委、区公证处对土地招投标的投标、评标、开标等过程进行监督,保证了土地招投标的公开、透明。五是实行行政过错追究。该局制订了《行政过错追究办法》,对行政管理行为有过错的,要分别确定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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