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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深化改革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2005年11月23日11:13

  崇明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实践,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工作。

  一、制度改革深入开展。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崇明县制定实施了《关于本县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试行意见》,各部门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县监察委会同县法制办,对全县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取消和调整了行政许可项目171项。进一步完善了审批方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

  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上,坚持以建立健全部门预算制度为重点,清理银行帐户和“小金库”工作顺利展开,违反规定设立的7个“小金库”受到查纠;乡镇事业单位集中记帐制度全面推行,有效地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进行了严肃查处。

  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特别是在领导干部考核中,坚持和完善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推行了考察预告、差额考核、任前公示等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健全了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制度,并继续推行公开招聘部门副职领导干部的工作。

  二、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县建设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县监委坚持和完善了备案制度,对崇明生态岛区建设中重要实事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实施了有效监督。

  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严格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投标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市“两个1000万”(崇明“两个80万”)等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在产权交易方面,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深入抓好国有企业转制工作。

  在政府采购方面,县有关部门通过修订完善《关于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意见》,实施网上寻价采购,加大了政府采购力度,拓宽了采购领域。今年以来,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622批(次),政府采购总额达20135万元,节约资金2122万元,节约率95.4%。

  三、党内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三年来,共对8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查纠。

  二是建立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全县各基层党委(党组)组建了总共有700多名的监督员队伍,并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和评议活动。

  三是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认真按照市、县委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明确主题,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既活跃了民主空气,增强了团结,又促进了工作。

  四是健全了述职述廉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奉献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评议结果录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库,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是建立党风廉政巡视制度,制定了《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巡视制度试行办法》,建立县党风廉政巡视员队伍,对卫生局、庙镇等单位开展了巡视试点工作,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

  六是健全了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实行了县委和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交流心得体会,增强战斗合力。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县纪检监察组织还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党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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