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本市信息 >> 正文
 
卢湾区规范拆迁行为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06年1月28日9:33

  ——率先在全市完成世博园区动迁任务   

  2010年世博会工程是上海市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建设工程,也是全国重点建设工程。卢湾区在世博园区动拆迁中举全区之力,聚全区之智,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依法、文明、阳光拆迁,受到群众的认可拥护,于2005年12月28日在全市率先完成世博园区动迁任务,788户居民和24家单位愉快签约,顺利搬迁。主要做法是:

  一、拆迁全程公开公正。拆迁工作方案、政策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干部、拆迁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拆迁政策和操作听证会,同时将拆迁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把政策法规、拆迁工作人员情况、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评估结果、补偿标准、安置房源信息、房源使用情况、签约进度、特殊困难对象认定条件等九项内容公开。操作中坚持“补偿标准适用一致,前后操作执行一致”的原则,防止出现“先走吃亏,后走得利”的现象发生。卢湾区主要领导、动迁公司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坚决做到拆迁补偿平等一致,坚决杜绝前紧后松,暗箱操作,如有违规,加倍赔偿前期签约居民。

  二、监督工作规范有效。区监察委对动迁公司执行拆迁五项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向拆迁基地派驻监察干部,组织特邀监察员明查暗访,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对依法拆迁、秉公办事、有情操作、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拆迁补偿资金和日常管理费分帐立户,补偿资金专款专用;行政裁决调节和强制拆迁听证制度程序完善,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不留后遗症;派驻律师为动迁群众提供司法援助。

  三、补偿标准具体合理。卢湾区从动迁居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房屋单位面积补偿标准为基础,综合补偿、资助、奖励、补贴、托底因素,从装潢补贴、临时安置、搬家补助、设施移装四个方面作出补偿。对低保、孤老、大病医保等五种类型的对象给予经济资助;给予在限期内拆迁的居民物质鼓励;对自行选择购房的居民,给予房屋差价补贴;对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的困难户,给予最低安置标准的托底。确保选择购房的居民不仅能够在同地域购到不低于原居住水平的房屋,而且略有积余,使其具有在其他方面改善生活的经济能力。对选择房源安置的居民,不仅改善居住条件,而且还有积余较多的补偿款,明显得到地域级差的补偿。(卢湾区纪委供稿  陶媛媛编辑)


     
  • 卢湾区公安分局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社区民警向居委会述职
  • 卢湾区教育系统多种形式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 卢湾区坚持“六不”原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 卢湾区针对教育收费个别问题即知即改
  • 卢湾区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的监察力度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