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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白玛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总结了2005年以来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并对下一步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作出部署。省法院各庭(处)室领导、全省各中级法院的院长和西宁、海东地区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白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在反腐败工作中取得成绩,并从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分析了人民法院加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政令畅通,努力为青海的和谐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白玛强调,全省法院要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角度出发,认真做好全省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必须始终抓住惩防体系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体系不放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产生的根源。要抓好党章的学习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法律防线,形成群防群治的网络体系。二是必须始终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放松。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三是必须始终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放松。要发挥好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对损害人民群众的大案要案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切实依法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放松。领导干部要牢记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廉洁自律,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时刻将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要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牢记“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遵守党纪政纪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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