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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个省直单位逐步推行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省直131个部门和780个预算单位全部进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2006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66亿元,比上年增长24.5%……”
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江西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会议上了解到的一组数据。据江西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数据的背后,是江西近年来改革财政体制,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江西省委、省政府对深化财政部门源头治腐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制定下发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对完善财政体制、加强财政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将2007年底前要完成的任务逐一进行了分解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要求“强化财政监管,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建立健全规范、安全、廉洁、高效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使各项改革措施有机配合、整体推进。
“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向纵深发展。依靠技术手段前移财政监督关口,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是江西深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一大亮点。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自去年7月起,在111个省直单位逐步推行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从源头上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全省共清理银行账户38519个,经审核撤销和合并银行账户12076个,省级财政资金专户实现了“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透明度。
部门预算改革不断完善。省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全省11个设区市本级都推行了部门预算改革,提请省人代会审议的省直部门预算扩大到80个,近70%的县(市、区)开展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公费出国等支出的不合理增长,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民生工程”上。
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改革大力推进。省直131个部门和780个预算单位全部进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省11个设区市中有9个启动了改革,1480个预算单位纳入了改革范围,改革覆盖面达到51%;县级改革正积极筹备,21个县(区)开始了改革试点。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自2005年起,对公务用车保险、公务用车加油实施了全省联动、分级管理的定点采购招标,仅公务用车保险一项,每年就节约资金1亿多元;积极拓宽“协议采购”范围,推动“区域联动”,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2006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66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24.5%。
安全规范、廉洁高效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有效地保障了江西各级财政在确保各项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将新增财力向困难群众、向农村、向基层、向社会事业等“民生工程”倾斜。2006年,江西筹措了3.6亿元率先建立了统筹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医疗救助体系;省级统筹新增财力60%以上用于“三农”,直接用于农村生产生活方面的财政投入达80余亿元,比上年增长近30%;省财政新增3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课桌椅更新和饮用水及公厕建设;增加1.3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县范围由11个扩大到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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