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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将于近日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目前正在执行的各类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
据悉,此次清理规范的要求是:无法确定依据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或审批许可对象条件发生变化已无保留必要的事项,将予以取消;法律、法规对审批许可事项作出修改的,应作出相应修改;对过去按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公布,但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不应作为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如民事权属登记、事后备案等事项,有关部门应提出相应的调整意见;对应由下级机关履行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将明确下放给有关机关实施。此外,依据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原则上将予以取消,个别确需保留的事项,实施机关应提出意见,依照法定程序确定;超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审批许可条件,以及部门自行增设审批许可环节和条件的,一律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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