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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项监察抗洪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07年9月5日10:03

  河南省监察厅近日将采取专项效能监察的方法,对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下拨的抗洪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集中全面监督检查。

  据悉,今年入汛以来,河南省淮河流域发生严重灾情,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各级政府采取跟进措施,向受灾地区及时拨付救急以及倒房重建补助等资金1亿多元,为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提供救助。此次专项效能监察将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方法进行,按照调查摸底、检查核实、整改处理、总结验收四个步骤实施。监察范围主要包括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拨付的救灾资金。重点监察救灾应急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救灾资金是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拨付和使用,有无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二是救灾资金拨付、发放能否做到快速及时,充分发挥资金的救济效能,有无滞拨、迟拨和滞留现象。三是救灾资金发放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救灾资金是否真正发放到重灾户和贫困户手中,有无乱支滥用、照顾亲友和平均分配等现象。五是救灾资金的财务管理是否做到专人负责、专户专账、专款专用、账款相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县、乡两级是否建立健全能够反映发放时间、去向用途、使用效果等情况的救灾资金档案;有无救灾资金私存或个人保管等问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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