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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007年9月10日16:52

  吉林省不断研究探索作风建设的规律和特点,着力完善四个方面的机制,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强化责任机制。该省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履行责任制、述职述廉、承诺践诺等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以制约权力为核心,完善监督机制。抓权力下放,吉林省政府向县市下放876项经济社会管理审批权,下放比例达60%;抓权力清理,省直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由68个减少为54个,事业单位由44个减少为16个,全省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866项;抓权力公开,各级政府及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抓权力制约,主要领导不准直接分管计划财务、组织人事、建设工程、物资采购等工作;抓权力改革,重点改革用人权,普遍推行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票决制和公示制,扩大群众在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以提高素质为基础,建立保障机制。强化学习培训,把作风建设纳入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教育引导,选取先进典型加以宣传,结合腐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实践锻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和农村挂职锻炼。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创新评价机制。该省各地各部门通过请群众填写测评表,开通热线、网上信箱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抓好整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风行风活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充分发挥群众在作风建设中的监督推动作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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