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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以来,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立案侦查串通投标案件17起,涉案总金额达30多亿元人民币。
根据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方案》,省信息产业厅、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也都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向各设区市公安经侦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省纪委、公安厅、监察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经侦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力量突破典型大案要案,挂牌督办一批大案要案。
该省各级各部门从查办案件入手,认真梳理本辖区内串通投标犯罪的案件线索,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犯罪案件。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了省纪委移交的福州大学城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达14亿元。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了沿海大通道泉港段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达3.7亿元。
在查处案件的同时,福建省把建立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作为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与有关工作相互衔接,逐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建设市场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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