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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审计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各市、县(市、区)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审计局和自治区农垦局在专项清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分工。清理工作采取分级自清自纠与逐级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动员部署、自清自纠、重点抽查和总结报告四个步骤进行。
自治区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对组织领导不得力、清理工作不彻底、整改纠正不到位的地方,要实施重点检查,跟踪督促落实。各地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专项清理。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对专项清理不认真、不按规定整改和纠正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土地执法百日活动和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梳理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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