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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带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考评市民参与
记者从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本市已于日前启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从10月至12月,市领导将率领各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区县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腐败体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市人大、市政协网站的代表园地和委员专区参加考评,市民可通过首都之窗、千龙网对各单位惩防腐败体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据悉,此次检查将在全面了解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抽查四项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次全会工作部署,不断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履行牵头单位工作职责,不断推进惩防体系牵头任务和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不断解决自身存在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
据介绍,检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自评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区县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腐败体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二是民主评议阶段:11月至12月,集中利用一段时间,在全市广泛开展民主评议。一方面,在首都之窗、千龙网开设“市民评议政府部门完成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网页,将有关惩防体系工作任务和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制成网上调查问卷,发动广大市民通过网上点击进行评议。另一方面,组织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市人大网站的代表园地和市政协网站的委员专区评议惩防体系工作任务和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三是重点抽查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由市领导带领各个检查组,集中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了解情况。四是总结反馈阶段:12月下旬至明年1月,市责任制办公室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反馈意见,被检查单位接到反馈意见后,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在一个月内上报市责任制办公室。
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各区县局级单位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真正把这次专项检查作为新时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深入推进具有首都特色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具体安排部署。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扎实做好自查自评。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建章立制,抓好整改落实,不断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与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机融合、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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