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各地经验 >> 正文
 
山西:农村干部有了廉政档案
 
2007年11月21日9:42
 

  本报电 (史俊爱、辛旭瑞)为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干部权力的运行,近日,山西省稷山县纪委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县200个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全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廉政档案主要包括干部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宅基地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个人及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等内容,由干部本人如实填写,村党支部审核,最后经乡镇纪委和有关职能站所审查,确认无误方可入档。今后,稷山的每位村干部的廉洁自律、述职述廉、接受廉政教育、所在村落实各项廉政建设制度、被群众举报等情况,都将登记入档,并将作为村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来源:《人民日报》2007-11-20 第13版      
 
 
 
  • 山西省纪委监委采取四项措施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 山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 山西:出国(境)违规违纪将被严肃查处
  • 山西:年度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 山西“作风建设年”——作风正则事成业兴
  • 山西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对“黑砖窑”事件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处理情况——95人失职渎职被问责
  •  
    【关闭窗口】 【纠错
     
      沪ICP备
    05043171
      版权所有:中共上海市纪委 上海市监察局
    办公地址:宛平路7号 联系电话:64336979(总机)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