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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提出建立"红黑名单"制度

2007年11月26日16:48

规范政府采购专家评委和供应商行为  

  11月6日,吉林省在长春市召开了全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现场会。会上,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高金祥提出,吉林省将探索建立政府采购专家评委和供应商“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规范运作、严守规定和原则的,要进入“红名单”,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纪规的,要进入“黑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或淘汰,并予以通报。同时,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行政问责制监督考核范围,对那些不负责任,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来源: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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