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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注重针对党风政风行风中经常发生的问题找规律,对反复出现的情况查特点,加强责任监督,在信访工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形成了11个方面的问责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和领导干部作风转变。
该市将问责对象重点确定为不执行、不认真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各项相关制度,不履行、不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11项制度以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工作中的难点为重点,问责内容既有老百姓关注的领导干部房子、孩子、车子等有关作风方面的问题,又有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疏于管理等失职渎职问题。
同时,该市还出台了《扬州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明确问责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公众场合的言行与职务身份不相符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受到从诫勉谈话直到建议免职等5项处罚。截至目前,该市共对14个领导班子和19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追究,使得“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执政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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