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福建法院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据统计,全省共有230个集体和354人次受到各级表彰。
去年年初,福建高院在晋江市率先建成了全国法院系统首个警示教育基地,并利用警示教育基地这一特殊“课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省各级法院在“警示教育年”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廉政教育内容,促进廉政教育的多样化,巩固教育成果。
针对新时期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特点,福建法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做到院长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落实。各级法院普遍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等,确保责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