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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召开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据统计,2005年8月至2007年12月,河北省累计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162件,涉及金额3.96亿元,涉及国家公务员案件119件,其中厅局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36人。
10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包括:唐山钢铁集团金恒企业发展总公司环保设备厂原厂长李富利贪污、受贿案;承德市郊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贺煜受贿案;保定市路灯管理处原处长张建民受贿案;卢龙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局长李中华受贿案;石家庄市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辛集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曹一民受贿案等。
会议强调,目前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仍处于多发高发趋势,治理商业贿赂形势依然严峻。河北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加大力度,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巩固好自查自纠成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持续保持治理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增加案件线索来源,河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了67部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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