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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逾九成农村建纪检小组

2008年5月27日16:30

  “以前,村里请人刷一次标语要4000元钱,村纪检小组提出,村里人也能刷标语,还能节约3000元钱。”4月30日,雄县米南庄村党支部书记王义强指着正在刷写的标语说,“有村纪检小组监督,我们不仅不敢把大家的钱装在自己口袋里,还不敢浪费。”

  近年来,尽管各级纪委的监督职能不断加强,但是由于在现行制度框架下,纪检监察机关只到乡镇一级;而乡镇纪委专职干部一般只有1至3人,管辖的却有十几个行政村,很难对广大农村党员进行有效监督,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为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党内监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从2003年开始,雄县在全县建立村纪检小组,各村纪检小组成员一般为3至5人,由老党员、退下来的老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党员组村纪检小组能否切实发挥作用,选人是关键。该县规定,村纪检小组被推选人须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近5年内没有被信访举报,没有受过党纪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在产生程序上必须经村党支部推荐、党员大会选举、乡镇纪委审批和县纪委备案。小组成员不搞“终身制”,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并实行一月一调度、半年一述职制度,评优罚劣。

  “村纪检小组,可以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雄县黄湾社区党总支书记刘秋乱介绍,他们村凡需要购买东西,都是由村民代表、村干部和村纪检小组共同去办理;村里每季度的财务公开,也得由纪检小组组长签字后才能上墙公布。

  如今,保定市已在全市全面推广了雄县的经验,90%以上农村建立了村纪检小组,小组成员达2万多名。2007年,全市村纪检小组共接待群众来访29891人次,把许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和2005年相比,2007年,该市纪委直接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信访案件下降34%,全市查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下降2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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