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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吉林省紧紧抓住监督制约权力这个核心,通过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调查研究,查找问题、研究规律、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具有吉林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
建立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吉林省纪委组织调研指导组选择有实权、资金多的财政、人事、交通、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煤炭、安全生产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进行深入调研。这些部门掌握着人事管理权、资金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监督检查权,容易成为一些人“攻关”的对象,稍不留神就会出问题,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高危行业”。针对这一特点,他们提出了有效监督制约权力的思路、措施和办法,指导这些部门普遍对权力运行进行自查和梳理。在省纪委调研组同志的指导下,有的部门还联系近年来发生的案件,深入剖析,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提出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权力进行制约、强化监督的措施和办法。省安监局结合自身特点,抓住安全许可、事故调查、行政执法、财务资金管理等四个容易发生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30项措施,加大了对权力监督制约的力度。
加强制度建设是监督制约权力最有效的治本措施。吉林省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加强对干部人事权的制约和监督。对重要人事任免,实行了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票决制;建立并实行了干部考察责任制、追溯调查制和选拔任用干部失察责任追究制。同时,他们加强对财政管理权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使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在规范的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扩大省直单位收缴分离范围。该省还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权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土地出租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使用、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权的公开透明和竞争方式交易,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公布土地出租出让交易的全部信息,提高交易的公开性和安全性。将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纳入政务大厅统一运作,整合专家、评委资源,建立完善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制约和监督。对安全生产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城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制约和监督,压缩权力衍生空间。针对“自由裁量权”存在随意性的问题,根据不同部门的实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等相应的制度,细化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控制自由裁量空间,保证行政执法权的干净运行。与此同时,该省纪委还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进行调研,寻找解决办法,并进一步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在对权力进行规范和制约的同时,吉林省下决心精简下放权力,实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精简行政权力主体,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行严格清理。目前,省直经确认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由68个减少为54个,减少21%;事业单位由44个减少为16个,减少64%。削减行政审批项目。截至2007年,全省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866项。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坚持能放即放的原则,经过两次集中下放权力,将省直45个部门876项经济社会管理审批权下放到县(市),占省直部门经济社会管理审批权的60%。今年,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将继续减少和下放省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限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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