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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在贯彻《实施纲要》中注重常敲“小木鱼”,常下“毛毛雨”,抓住时机,实施分类教育,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抓住干部提拔任用的时机,向他们发放《诫勉书》,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在新提拔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任之际,不仅要进行个别谈话教育,还要寄上一份《诫勉书》,告知党纪政纪条规,引导他们树立良好的从政道德,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每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都要把接受诫勉谈话教育的体会收获,写成文字材料,反馈给市纪委,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003年以来,全市已对新提拔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
抓住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时机,加强党纪条规、道德教育。采取发通报、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新闻媒体发专刊、寄发廉政警示卡、赠送廉政刊物和廉政台历、发友情提示短信等形式,重申廉洁从政要求。要求领导干部对重大事项要事前报告、事后述廉。2004年以来,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售购房、建房、子女结婚、购买私车等重大事项都作了报告。
抓住群众有意见、社会有反映的时机,开展打招呼和诫勉谈话教育。通过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核考察、民主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渠道,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反腐倡廉实际情况。对有轻微违纪问题但够不上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及时打招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抓住本地区查处腐败案件的时机,加强典型警示教育。对影响较大的案件实施“一书两会”制度,即向发案单位发放整改建议书,并要求发案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领导班子剖析会,促进发案单位改进管理、完善措施。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剖析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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