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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并举:中国反腐又迈一步

2007年9月17日17:26

  记者刘晓林、黄抗生报道: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新闻发布会暨揭牌仪式今天在中国监察部举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代表中央纪委及吴官正、何勇出席揭牌仪式并发表讲话,对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表示祝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在加强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重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而形成预防与惩治并进的反腐败新格局。

  成立缘由:推进防腐工作 履行国际承诺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为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是有效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需要;是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需要;是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利于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工作,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有利于拓展工作领域,形成全社会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有利于增强预防腐败能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利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工作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马馼说,国家预防腐败局要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

  一是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和定位,建立必要的组织协调机制,尽快正常运行;

  二是积极探索,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对一些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治本对策建议;

  三是加强预防腐败的政策研究,不断创新和完善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着力推动制度的落实,逐步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逐步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

  主要职责:指导全国防腐 开展国际合作

  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介绍说,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三项:

  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

  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

  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据介绍,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家预防腐败局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局长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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