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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兰溪特大挪用公共资金案

2005年9月16日15:08

  
  
  
  案情概要

  住房公积金、社保资金、农保资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保证其安全应该是第一位的。然而,浙江省兰溪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科原科长朱立新、市财税局国债服务部原负责人宋恭律等为谋取私利,竟将6213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及社保、农保资金挪至股市,成了他人手中的“私募资金”!兰溪市检察院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侦查,彻底揭开了这起惊天大案的真相,终使6213万元巨额资金化险为夷,朱立新等犯罪嫌疑人也于近日被提起公诉。群众反映今年春节后,有人向兰溪市检察院反映,曾经担任过市住房管理资金中心资金管理科科长的朱立新有经济犯罪嫌疑,这引起了反贪局干警的注意。
  办案人员很快发现:近两三年里,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3000多万元的资金先后进入市国债服务部;朱立新于2001年12月离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后,组建了兰溪市大成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这家事务所的一位股东王某的注册资金只有1000元,而该所另有12.5万元的注册资金却是从王某的银行存折中划入的。经过进一步的秘密验证,这本存折的原始材料上留下的是朱立新的笔迹!
  朱立新为何要这样做?这12.5万元有何不可告人之处?办案人员疑窦丛生,决定正面接触朱立新。兵分两路今年3月17日,朱立新及兰溪市财税局国债服务部(后改名为浙江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兰溪证券营业部)原负责人宋恭律、兰溪市大成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股东之一的王某同时被依法“请”到反贪局。与此同时,反贪局另一路人马立即赶到兰溪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查看资金流向凭证。
  一小时后,查账的同事传来了消息:该中心于2001年3月底汇至市国债服务部的1000万元的凭证竟是一张白条!这1000万元的汇款时间又恰恰是在王某将“12.5万元”存入银行的时间之后。综合分析,“12.5万元”很可能是一笔“回扣款”。
  经过一番较量,王某终于扛不住了,他承认12.5万元是其同学朱立新借其名义存的,所谓的“股东”也只是为了遮人耳目,但他对这12.5万元钱的“来路”并不知情。
  于是,办案人员决定将提讯重点放在宋恭律身上,适时向他抛出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汇至国债服务部1000万元的问题。在强大的攻势下,宋开始交代自己与朱立新及时任新疆金新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周家嘴路证券营业部市场部副经理金宏宇共同合谋,挪用住房公积金私下用于炒股的事实。挪用公款

  原来,2001年3月21日,经朱立新、宋恭律、金宏宇一起商量协议,由朱以购买国债的名义将所管理的1000万元住房公积金汇至市国债服务部,宋作为资金监控人将该1000万元转入自然人周某的账户,金负责将这一资金委托给重庆一庄家炒股。为此,同年4月7日,朱立新收受金宏宇送的好处费12.5万元;宋恭律则在收取炒股佣金的同时,从金宏宇那里收取资金总额的1%作为“好处费”,即10万元。
  审讯初战告捷,朱立新在铁的事实面前,心理防线不攻自破,如实向办案人员交代了挪款经过。
  兰溪市检察院当即以涉嫌行贿罪对金宏宇立案侦查,并派办案人员于次日赶赴南京,在当地检察机关的配合下将金宏宇抓捕归案。国债被卖随后,办案人员对宋恭律依法刑拘,并搜查了其办公室。果然,在宋的办公桌抽屉里发现了市国债服务部在2001年—2002年期间,与杭州、深圳等地一些公司等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其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
  这一发现,使得宋恭律挪用公款的余罪开始显露出来,办案人员即再次提审宋恭律。面对这几份巨额委托理财合同,他知道自己已无法瞒天过海。
  原来,就在合伙挪用10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并收取不义之财后,宋恭律不仅不收敛,反而野心更大了。他私下与杭州、深圳等地的融资公司联系,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托管的5200多万元的定期国债悉数卖掉,继而将这笔款项转入他私设在兰溪证券营业部的自然人周某的账户,并通过融资公司委托他人炒股,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乘胜追击挪用数千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及农保、社保资金用于炒股,潜在的风险可想而知。为了确保这些资金的安全,今年4月初,兰溪市检察院向上级领导作了汇报后,立即通知证券公司冻结周某的账户,以确保这批资金的安全。目前,这批巨额资金已被追回,风险得以化解。
  办案人员乘胜追击,又一举挖出了与此串案相关联的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原主任张小荣、市房管局原局长冯惠芬涉嫌受贿案。
  7月14日,朱立新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张小荣涉嫌受贿案已被依法提起公诉,宋恭律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也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金宏宇涉嫌行贿案、冯惠芬涉嫌受贿案还在进一步查处中。(2003-08-1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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