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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原省委书记刘方仁以受贿罪一审被判无期
2005年9月16日15:08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9日对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刘方仁无期徒刑,没收赃款人民币661万元、美元1.99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4年06月29日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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