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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

2005年9月16日15:08

  解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工作部署(之七)
  
  ●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履行职能
  
  ●努力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妥善解决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健全信访举报法规制度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法制化
  
  
  
  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要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如何贯彻落实这一要求,记者采访了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他强调,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内在需要,是信访举报工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立足于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大局。
  
  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履行职能
  
  张惠新指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认真筛选案件线索,提供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加强信访督办和直接查办工作,加强信访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精心筛选案件线索。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善于从大量的信访举报中捕捉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要注意线索筛选的准确性和可查性,努力提高案件线索处置、处理实效,缩短运转周期,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排查机制,确保案件线索不流失和及时有效。
  
  要充分发挥信访资源优势,提高信访信息的质量和时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反腐倡廉工作大局,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对一个时期、一个方面、一个地区信访举报问题的综合分析,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有价值的信访信息。
  
  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督办的力度。对重点信访举报件,上级信访举报部门要催办督办,不能一转了之,确保件件有着落。要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压信不办、压案不查的要追究责任。对情况紧急、线索清楚、案情单一、易查易结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加大直接查办的力度。
  
  要进一步完善信访监督制度。通过信访处理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要继续采取诫勉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沟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信访监督工作。要拓宽信访监督的思路,强化信访监督的约束力,不断探索实施信访监督的新方式,将监督的关口前移。
  
  要进一步畅通、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支持和鼓励正常举报行为,提倡和鼓励署实名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限制、刁难、压制群众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查处。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千方百计方便群众举报。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全国省级以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联网,逐步做到信访举报件分级录入,提高办事效率。
  
  努力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妥善解决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张惠新谈到,当前群众到我们纪检监察系统的来信来访中,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占到一定比例。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容易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千方百计把数量降下来。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清廉、务实、为民”的要求,立足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取信于民。
  
  张惠新强调,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所反映的问题,大都历时较长、牵涉面广,处理起来较为复杂,而且许多超出我们纪检监察业务的范围。解决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问题,一方面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要求我们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对上访苗头的定期排查机制,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建立健全上访情况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整合信访资源。建立健全上访问题的协调处理机制,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对于群众反映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问题,也不能一推了之,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协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最终能落到实处。
  
  针对当前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大都发生在基层的特点,张惠新强调,要高度重视基层信访工作。要主动排查各种矛盾和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在“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下坚持多办少转、直接办理。要强化初信初访办理责任,反映农村基层的问题,务必在县一级范围内得到解决。要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多的地区和部门做好工作,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加强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法制化
  
  张惠新指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纪检监察的基础性工作,是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必须行为规范、廉洁高效。为此,要加强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法制化。
  
  张惠新说,加强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实践,遵循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总体部署,体现标本兼治惩防结合工作方针。要对现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法规制度进行清理,确定需要废止、修订和制定的法规制度,并抓紧组织实施,使信访举报法规体系覆盖信访举报工作的全过程。
  
  张惠新认为,强化信访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是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使受理、处理、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信访举报部门要牢固树立信访举报工作法制意识,依法保护群众信访举报的权利,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处理程序、处理结果要规范、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他同时指出,群众依法信访举报是信访举报工作法制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信访举报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使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各项规定,使上访群众正确行使信访权利,依法、逐级、有序地进行信访活动。
  
  最后,张惠新希望,广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的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精神实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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