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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加强农保基金财务管理和监督

2008年6月23日15:31

  近日,宝山区出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对基金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预算控制、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区财政局开设农保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储存本区农保基金收入、按规定运营增值的本息收入以及财政补贴收入,并根据区农保经办机构的用款申请,及时向区农保基金支出户拨付基金。二是区、镇农保机构分别开设农保基金收入户和农保基金支出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农保经办机构每年结合农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农保基金的收支预算,经本区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四是区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政府反映和报告本区农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接受审计、监察、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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