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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举行第四次会议

2008年7月2日16:23

  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委召开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了贺国强同志6月15日在四川省抗震救灾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通报了各自单位一周来的工作情况。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主任顾国林,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副主任陈龙及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向市救灾援助指挥协调小组领导沙海林汇报的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并进一步强调指出,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不断深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工作将更加艰巨繁重。一定要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监督检查措施落实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抗震救灾款物及时有效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顾国林同志强调,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口支援都江堰市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积极做好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工作。要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市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网页上要专门设立“抗震救灾专栏”,公布各单位自行采购抗震救灾物资的情况,便于公众监督;19个区县要在区财政局网页上公布各单位自行采购情况。要围绕市指挥部确定的都江堰灾后重建的项目开展工作,了解资金拨付情况。要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子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工作规范,便于审计。要进一步健全制度,依靠制度对资金物资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要主动与本市设在都江堰市的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研究今后三年的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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