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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保障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近期,嘉定区认真开展高中阶段招生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阳光透明”。
一是严格程序,全程监督。加强了对考生资格审核、招生考试、评卷登分、投档录取等重要环节的全程监督,特别是对“推优生”、“择校生”、“自主招生”、“零志愿”招生等直接涉及考生利益的工作,加大监察力度,严格操作程序。如,对“推优生”人选产生的过程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严格执行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五项程序。
二是关注热点,重点监督。7—8月份,重点开展“择校生”招生监察。期间,核定每位“择校生”的分数和缴纳的金额,对违反规定招收的“择校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和普通高中学籍;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学生和家长的举报投诉,对弄虚作假和擅自减免收费标准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信息公开,社会监督。整个招生工作期间,在嘉定教育网专设“嘉定招考信息”网页,设置“政策规定、招生计划、解读释疑、日程安排、学校介绍、考生须知、其他信息”等栏目,实现招生过程与信息的全面公开。同时,完善咨询接待制度,除开通咨询热线,为考生(家长)提供信息服务外,还加强了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安排专人做好上访接待。招生工作开展以来,共接待网上、来电、来访咨询16次,受理并妥善解决了2起相关群众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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