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06年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AA81040002006001
产生日期:
2006-02-15
内容描述:
本文件主要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对各区县、委办开展廉洁自律工作检查督促作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

类    型:
政策法规
类    别:
内 容:

  内容描述:本文件主要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对各区县、委办开展廉洁自律工作检查督促作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

  

  索取号:AA81040002006001

  文号:沪纪办(2006)14号

  

各区县纪委、监察委,各委办局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市监察委各派驻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中央在沪单位纪委(监察室):

  《上海市2006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已经市纪委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你们联系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纪委办公厅

  2006年2月15日

  
上海市2006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

  

  2006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全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会议的要求,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维护党的纪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1、加强纪律教育,对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的纪律,必须做到令行禁止。要教育提醒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委提出的领导干部不得以权谋私的“三条高压线”和对“一把手”监督的“四项要求”。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2、继续巩固和深化对党风方面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的治理。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风方面的“五个不许”的规定,抓紧完善相关具体制度,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拓宽监督渠道,严肃财经纪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党员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参与赌博的成果;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的行为,特别是注意纠正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行为;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

  4、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教育力度,防范在先,严格把关,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在因公出国(境)期间的行为。对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查、审批手续。持有因公、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党员干部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报告、登记备案和证件集中管理制度。

  5、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纪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保障工资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6、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纠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等违规行为。积极探索公务用车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认真总结区县公务用车改革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二、继续深化和完善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要紧紧抓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个重点,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当前尤其要抓好以下几项制度:

  1、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认真总结近年来巡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综合运用巡视成果,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继续认真落实谈话制度。继续做好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教育谈话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精神制定上海的实施办法。各级纪委要结合实际,推动各项谈话制度的落实。

  3、深化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和《关于在本市局级干部中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专项登记的通知》要求,继续搞好局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专项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共享的局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信息库,开展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网上申报试点工作。

  4、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指导。要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指出的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今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加大对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5、继续开展市委工作部门评议试点工作。按照市委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委工作部门评议试点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评议对象,建立定期对市委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制度,形成对市委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长效机制。对被评议部门评议后整改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认真总结区县、委办局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中央精神,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上海市实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具体办法。结合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考核,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试点工作。

  7、加强对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监督部分的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结合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务公开的途径和办法,不断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深入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落实《实施纲要》和切实解决当前党风方面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1、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完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要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情况报告、重大案件“一案双查”和责任考核结果运用制度,继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案件的报告和责任制工作年度专题报告制度。

  2、加强企廉工作。要督促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推行“一岗双责”;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试行)》的落实。

  3、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的精神,结合上海实际,进一步完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切实解决公开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渠道不畅通问题;进一步深化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建立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加大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力度。对措施不力、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主题词: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  2006年  工作要点  通知

  中共上海市纪委办公厅

  200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