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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纠风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公共服务行业纠风机构:
现将《关于开展实例调查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市纠风办提出。
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8年6月9日
关于开展实例调查的暂行办法
在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中,需组织政风行风调查员(以下简称调查员)开展实例调查。为规范此项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开展实例调查的目的
组织调查员深入开展实例调查,有利于发现不正之风的具体表现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情况分析和反馈,能更好地帮助和促进被测评政府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以下简称行业)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并认真实施整改,从而把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二、政风行风调查员的聘任
(一)调查员由各区县纠风办在原政风行风测评员中选优聘任。每个区县各聘任100名,每年更替20%左右。区县纠风办须向被聘任的调查员颁发调查员证。调查员不脱离原工作单位。
(二)调查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热心政风行风建设;有实际工作经验,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遵章守纪,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三)调查员名单由各区县纠风办掌握,并实行编号制(编号方法为:××区县政风行风调查员001号、002号……),不对外公布。
(四)各区县纠风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调查员分成若干个组,每个组根据区县纠风办的安排,负责若干个部门和行业的实例调查。
三、实例调查的主要任务、方法和要求
(一)实例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和发现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实例。实例调查要覆盖所有被测评部门和行业,防止所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少数部门和行业。
(二)实例调查的主要方法是深入到被测评部门的行政相对人和行业的服务对象(以下简称服务对象)中,认真听取并如实记录服务对象反映的典型的具体问题。实例调查一般在本区县进行,也可跨区县进行(如涉及行业的问题)。
(三)实例须包括调查的时间、地点,被调查人的姓名(可用化名)以及所反映问题的详细情况,包括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反映的部门或行业以及被反映人、经过、结果等。
(四)实例调查须全年经常进行。每个调查员每年至少提供1个实例。
四、实例的审核和上报
(一)各调查员组将所调查的实例统一报区县纠风办。区县纠风办负责会同被反映部门或行业的纠风(监察)机构进行核实。
(二)实例核实后,由区县纠风办按规定的格式(样式见附件)定期全部上报市纠风办。
(三)区县纠风办在上报实例的同时,须同时报送一份实例调查情况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本区县开展实例调查的基本情况、所调查的实例反映出当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以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四)各区县上报实例和实例调查情况报告以电子文档的形式。
五、实例调查成果的运用
(一)各区县纠风办要将所调查的实例向本区县有关部门和行业反馈;市纠风办要将各区县上报的实例向市有关部门和行业反馈,并提供给市各有关方面领导参阅。
(二)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实例所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除了对有关被反映人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理外,要举一反三,透过实例分析制度机制方面的不足,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
六、实例调查的纪律要求
(一)调查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以任何形式私下接触被测评部门和行业;严禁接受被测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被测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向被测评部门和行业提供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
(二)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要严守纪律,严禁索要调查员名单并以任何形式私下接触调查员;严禁向调查员提供各种形式的好处;严禁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
(三)调查员所调查的实例,任何人不得阻挠上报。
市、区县纠风办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人员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七、实例调查的其他事项
(一)市纠风办对各区县上报的优秀实例,给予调查员一定的奖励。
(二)区县纠风办对调查员开展实例调查工作须提供必要的条件,对调查活动中发生的误餐、交通等费用给予适当补贴。经费由市、区县纠风办共同负责解决。
主题词:纠风 实例调查 暂行办法 通知
附件:上海市政风行风问题实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