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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简章公布了上海市监察委员会2003年招录公务员的职位名称和简介、招录对象和人数、学历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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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单位 用人部门 职位名称 招录对象 招录人数 学历 专业 职位简介 资格条件 备注 市纪委办公厅
行政管理 科员 社会人员 1 大学本科
经济管理
负责做好机关安全保卫、消防环卫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维修,保证各类设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承办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熟悉、掌握行政事务有关法律、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中共党员、具有二年以上相关经历 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科员 应届毕业生 1 硕士研究生 文秘 了解掌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根据领导要求,草拟部分信息、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 掌握常用公文规范;熟悉相关的条规、法规,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中共党员 社会人员 2 大学本科 文秘 中共党员、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法规室 法律法规调研科员 应届毕业生 1 硕士研究生 政法 具体承办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进行立项,调查研究;作可行性分析论证。 熟悉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具有较好的理论政策水平;懂得法学理论和立法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综合、调查研究和文字表达能力。 中共党员 干部室 人事管理科员 社会人员 1 大学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 负责本机关工作人员劳动工资、组织人事管理,承办涉及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有关手续。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熟悉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中共党员、具有二年以上相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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